可以编辑基于草图的特征及其约束或尺寸,复制基于草图的特征,更改基于草图的特征或基于特征的特征的外观,以及重建所有零件几何图元。
编辑基于草图的特征
通过在创建特征后更改值来更改特征。
-
在图形窗口或浏览器中,在特征上单击鼠标右键,然后选择“编辑特征”。
将显示特征草图(如果适用)和“特征”对话框。
-
更改几何图元的大小或角度值、特征终止方式,或者是否与另一个特征进行求并、求差或求交操作如果单击“截面轮廓”来选择其他截面轮廓,则在选择有效的截面轮廓之后,才能选择其他值。
单击“更新”。
将特征类型从实体改为曲面。
-
在浏览器中,在特征上单击鼠标右键,然后单击“删除”,但将保留特征草图几何图元
-
使用草图几何图元来重新创建一个特征,并选择不同的特征类型。
注: 孔、拔模斜度和倒角等已放置的特征没有草图。若要改变放置特征的大小,请在各自的对话框(例如“孔”对话框)中输入值。
编辑基于草图的特征的约束或尺寸
编辑特征草图的尺寸,或者添加、更改或删除约束以更改几何关系。
-
在图形窗口或浏览器中,在特征上单击鼠标右键,然后选择“编辑草图”。
特征将暂时隐藏,且草图将显示。
-
进行编辑:
-
更改现有尺寸:双击该尺寸,然后输入一个新值。单击绿色的复选标记接受新尺寸。
-
添加尺寸:单击“通用尺寸”,然后单击以选择几何图元并放置尺寸。单击尺寸并设置其值。
-
删除约束:单击“显示约束”,然后单击以选择几何图元。在激活的约束框中,在约束上单击鼠标右键,然后单击“删除”。
-
添加约束:单击相应的约束命令,然后单击要约束的几何图元。
复制基于草图的特征
可以复制单个或多个特征,然后将它们粘贴在同一或不同零件文件中(包含或者不包含从属特征)。复制和粘贴特征类似于创建和放置 iFeature,但具有以下区别:
-
默认情况下,不能复制从属特征。仅复制您选择的特征。
-
通过粘贴命令,您也可以复制从属特征。
-
Autodesk Inventor 使用未处理的平面参考来定位特征。
-
新复制的特征是完全独立的。
-
如果复制并粘贴某个阵列特征,则还会粘贴父特征。
-
在浏览器中,选择一个或多个要复制的特征。
-
单击鼠标右键,然后选择“复制”,按 CTRL + C 组合键,或者单击“工具”选项卡 >“剪贴板”面板 >“复制”。
-
在同一或不同文件的图形窗口中,单击鼠标右键,然后选择“粘贴”。
-
单击以将特征粘贴在图形窗口中的面上,或者在“粘贴特征”对话框中指定选项,然后单击“完成”:
更改基于草图的特征或基于特征的特征的外观
-
在浏览器中,在特征上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“特性”。
-
在“特征特性”对话框中,从“特征外观”菜单中选择选项。
-
单击“确定”。
重建全部零件几何图元
要确认对所有几何图元的编辑都已经保存到零件文件中,可以使用“全部重建”。Autodesk Inventor 将重新生成整个文件,即使有些几何图元并不需要更新。
-
在零件文件中,单击“管理”选项卡 “更新”面板 “全部重建”。
相比之下,“更新”命令只重新生成那些在内存中保存了重要编辑的几何图元。如果选中了“延时更新”选项(该选项位于“应用程序选项”对话框中的“部件”选项卡上),可以在不整合对几何图元的编辑的情况下继续工作,直到单击“更新”为止(在 Inventor LT 中不适用)。
提示: 按 Esc 键可终止正在执行的“全部重建”命令。当取消完成时,系统会显示一条消息。